税制中不合理及有缺陷的方面,并就现有税收环境对物流业的涉税管理提出建议。针对税制对物流行业的涉税影响,吕绍昱(2005)和李志(2007)均认为我国物流行业当时适用的税法存在缺陷,并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物流行业的发展,物流行业重复征税多、征管难度高的情况也给企业带来了很多的涉税风险,并认为物流行业应该有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系统、科学的配套税制,同时建议物流企业还是应该做到依法纳税,并在遵循现有税制的基础上有效防范系统风险。从整个社会经济的角度来看,李永芳(2009)认为企业要想保持市场竞争力的话,仅靠在生产领域节约物料和人工成本已经没有太多空间可以利用,反而通过降低物流费用的途径上还大有潜力可挖。其首先站在宏观经济的层面上强调了物流企业的重要性,然后细分了企业物流与物流企业两种概念来分别研究相应的税收筹划方法,将企业物流购销双方的纳税身份和物流运作模式进行了组合,得出了四组模型并逐一对其进行了纳税效果分析,对于物流企业作者主要研究现行税制对其日常经营来的影响及企业相关税务管理的方法,并通过税收征纳双方的视角来对现行的物流涉税体系提出了改革建议。对我国物流行业经营特点的研究上大多数学者认为物流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的行业,其成本费用较高而利润相对比较微薄,对物流这样的微利行业来说过多的重复征税必然将进一步制约行业的发展,故而针对物流行业的税制改革还是很有必要进行的,同时物流企业也应该采取规范的涉税管理和科学的税收筹划。企业税收筹划方面的研究课题则相对比较多,有学者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进行过分析,杨华(2009)在西方学者斯科尔斯提出的有效税收筹划的理论基础上,结合我国独特的税制体系和税收环境对我国企业税收筹划的有效性做了理论研究和分析,而专题案例方面也有赵祺(2011)针对一家物流企业(TYGY公司)进行了专项的税收筹划研究,该研究阐述了物流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意义和目的,以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