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率较多,影响较大的定为“中度风险”;对突然出现,主帖内容尖锐、Р跟帖和点击量特别多,社会影响极大的定为“高度风险”。Р 第十一条坚持“快速反应,确认事实,妥善处理”原则。发现负面网络Р舆情时,必须第一时间核实信息,及时、稳妥地进行处置。对信息不属实的,以Р官方名义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真相;对一时无法核实的,及时采取评论、Р发帖等办法,转移公众注意力,避免影响扩大;对信息属实的,根据网络舆情情Р况,适时、规范地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加以正面引导。Р 第十二条分类处置。对于“常态”舆情,重在了解掌握舆情动态;对于Р“轻度风险”舆情,由涉及单位核实信息后48小时内制定应对方案,并报分管校Р领导审定,同时向宣传部备案;对于“中度风险”舆情,由涉及单位24小时内制Р定应对方案,并报分管校领导审定,同时向宣传部备案;对于“高度风险”舆情,Р要求立即上报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小组组长,通报党办、校办、宣传部。网络舆情Р管理工作小组第一时间组织研判,围绕事件本身及社会关注点,统一发布口径,Р4小时内作出正面回应,制定应对方案。Р 第十三条组建网络评论员队伍。负面舆情发生后,做到应急处理与主动引Р导相结合,注重发挥网评员在网络舆情的发生、发展和完结等环节中的舆论引导Р作用。Р 第十四条跟踪舆情处置方案直至完结。网络舆情处置方案确立后,涉及单Р 2Р位必须后续跟踪该舆情处置的全过程,处置结束后,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网Р络舆情处置备案表》,报宣传部备案。Р 第四章附则Р 第十五条本办法中的单位,指学校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等。按照“谁Р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及舆情事件的单位要思想重视,快速反应,及时上报,Р妥善处理。Р 第十六条对于重大、负面舆情,不报或瞒报的单位,将视舆情事件严重Р程度予以追责,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Р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Р Р 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