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能说是政绩考核。真正的政绩,�Р 说到底是人民对政府的评价,而不是由政府自身来评价,特别是不应该采取“自上�Р 而下”的政绩考核机制。为此,需要建立与完善适应生态环境建设的政绩考核机�Р 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与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状况进行评价,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Р 全面的考核。同时,群众的参与是最好的选择。�Р �.建立生态补偿机制�Р 经济增长与生态改善之间存在很多矛盾;长期生态效益与短期经济效益的矛�Р 盾;退耕农地与农民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矛盾;生态外部性与小农意识的矛盾。要解�Р 决以上矛盾就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的外部性通过交易实现内部化,或者对个别成本与�Р 社会成本的差额进行补偿。西部地区生态补偿政策的构建,不能仅仅局限于环境的�Р 治理与保护方面,而应从经济发展的全局来审视,将募集的资金用于补偿政府、企�Р 业、农户由于环保行为而带来的损失。生态补偿机制一方面要求当地的企业和居民�Р 在搞经济开发的过程中,必须对生态环境的损失做出经济上的补偿;另一方面,它�Р 意味着环境保护不仅仅是一个地区的事情,例如,对于长江和黄河中上游地区,中�Р 上游地区保护生态环境付出的成本,中下游收益地区也应当分担一部分成本。�Р �.建立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Р 加强对西部地区气候生态环境的动态监测和评估。生态环境的动态监测和评�Р 估是生态环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应根据西部地区气候特点,进一步完善地面监测�Р 和卫星遥感监测相结合的生态环境立体监测系统,在加强对气象灾害的动态监测�Р 的同时,加强对生态环境及其有密切关系的气候系统的动态监测和评估,为生态环�Р境保护和建设提供动态的监测信息。建立生态环境建设监测体系。实行生态环境建�Р设工程监理制,使资金使用规范化,杜绝粗制滥造和浪费。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定期�Р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估,确保工程质量。�Р �责任编辑刘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