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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CHM)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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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油设施内应铺设卵石层,其厚度不应小于 250mm ,卵石直径宜为 50 ~80mm 。Р Р Р5.7 电缆及电缆敷设Р Р 5.7.1 在通向控制制室、继电保护室电缆夹层的竖井或墙洞及盘柜底部开孔处应采用电缆Р防火堵料、填料或防火包包等材料封堵,其耐火极限不应小于 1h 。Р Р 5.7.2 在电缆隧道或重要回路路电缆沟中的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火墙: Р 5.7.2.1 单机容量为 100MW 及以上的发电厂,对应于厂用母线分段处; Р 5.7.2.2 单机容量为 100MW 以下的发电厂,对应于全厂一半容量的厂用配电装置Р划分处; Р 5.7.2.3 公用主隧道或沟内引接的分支处; Р 5.7.2.4 通向控制制室、配电装置室的入口处和和厂区围墙处; Р 5.7.2.5 电缆沟内每间距距 100m 处。Р Р 5.7.3 防火墙上的电缆孔洞应采用电缆防火堵料封堵,并应采取防止火焰窜燃的措施。Р Р 5.7.4 主厂房到到网络控制制楼或主控制制楼的每条电缆隧道或沟道所容纳的电缆回路路,应满Р足足下列要求: Р 5.7.4.1 单机容量为 200MW 及以上时,不应超超过 1 台机组的电缆; Р 5.7.4.2 单机容量为 100MW 、125MW 时,不宜超超过 2 台机组的电缆; Р 5.7.4.3 单机容量为 100MW 以下时,不宜超超过 3 台机组的电缆; 当不能满足足上述Р要求时,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Р Р 5.7.5 对直流电源、消防报警、应急照明、双重化化保护装置、水泵房、化化学水处理及输Р煤系统等公用重要回路路的双回路路电缆,宜将双回路路分别布置在两个相互独立或有防火分隔的Р通道中。当不能满足足上述要求时,应对其中一回路路采取防火措施。Р Р 5.7.6 对主厂房内易受外部火灾影响响的汽轮机头部、锅炉防爆门、排渣孔朝向的邻近部Р 中国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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