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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阶段4门基础课规培考试打印资料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pdf  |  页数:62 |  大小:480KB

文档介绍
(一)范围Р1.医疗费Р2.误工费Р3.住院伙食补助费Р4.陪护费Р5.残疾生活补助费Р6.残疾用具费Р7.丧葬费Р8.被扶养人生活费Р9.精神抚慰金Р10 交通费、住宿费等Р(二)赔偿标准Р1.损害后果的大小;Р2. 医疗事故、原发疾病与损害后果之间的联系程度; Р 3.当地社会发展水平等确定。Р 第五十四条【总纲】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Р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Р 诊疗过错(医疗技术侵权)(57 条) Р 医疗伦理过错(知情同意侵权)(55 条) Р 其他过错(隐私侵权、不必要检查的过错) (62 条) Р 医疗用品缺陷侵权责任Р(59 条) Р 第五十八条【过错推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Р构有过错: Р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Р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Р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Р 第五十七条【技术侵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Р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Р 第六十条【损害免责】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Р担赔偿责任: Р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Р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Р疗义务; Р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Р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Р应的赔偿Р 第五十五条【一般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Р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Р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Р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Р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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