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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李宁培训管理办法(全套规章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df  |  页数:1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按照《培训评估表》,人力资源部对培训实施过程打分。Р 第八十一条对被培训员工的评估:Р (1)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简单的考试,主要涉及培训内容中一些Р 重要的知识点;或者要求员工按时提交培训总结。Р (2)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Р (3)人力资源部将培训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Р 第八十二条以上培训评估结果,人力资源部归档保存,并季度结束 5 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Р 报。Р 3.3.4. 通用类外部培训评估程序Р Р. ' .... .....Р 李宁培训管理办法(全套规章制度)Р 第八十三条评估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Р 3.3.5. 专业类外部培训评估程序Р 第八十四条评估程序同《部门交叉培训评估程序》。Р 3.3.6. 短期教育评估程序Р 第八十五条对短期教育实施的评估,人力资源部将与被培训者访谈记录和抽查结果,作为对短期教育的评Р 估结果,保存于工作记录中。Р 第八十六条参加培者,在培训结束7 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总结。Р 第八十七条人力资源部对培训总结给予评分,并将结果反馈给本人及其上级主管。Р 第八十八条评估结果归档保存,并于年度培训总结中作出汇报。Р 3.3.7. 长期教育评估程序Р 第八十九条评估程序同《短期教育评估程序》。Р 第四章补充规定Р4.1. 培训考勤规定Р 第九十条学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应提前三天以上填写《员工请假单》向部门经理请Р 假,经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申明,Р 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Р 第九十一条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参照《员工工作规定》中的处理办法处理。Р4.2. 培训奖惩规定Р 4.2.1. 培训者奖惩规定Р 第九十二条参见《公司内部培训资源的奖励或处罚规定》。Р 4.2.2. 被培训者奖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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