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0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及相关信息技术咨询务取费计算方法(参照标准)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pdf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02]570号文),包括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系统。其调整系数如下表所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类型调整系数表(表二)工程项目类型调整系数信息资源系统1.2信息应用系统1.1信息网络系统14、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系数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主要内容是对同一类型不同5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计算监理服务取费时,业主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工程复杂程度,从工程范围(本地、或跨地区)、工程实施难度、工程所需时间等方面综合考虑协商确定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按照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主要内容,其系数如下表所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系数(表三)工程项目复杂度调整系数工程地点(工程实施协调等难度)工程持续时间本市本省多市跨省一年内1.01.11.2一年以上二年以内1.11.21.3二年以上1.21.31.45、浮动幅度值浮动幅度值上下10%。监理单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与业主单位通过约定方式(如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或协商方式确定幅度值。6、各省市可参照本取费计算方法,依据本地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当年的劳动人员产值,适当调整取费基价。7、以下情况的监理服务取费,参照行业标准或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当年的劳动人员产值,按人工日费用计算。(1)对于不以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投资总值为取费依据的情6况;(2)某些周期小于2个月的小型信息系统工程项目;(3)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某些阶段提供短期服务的。8、本取费计算方法未作规定的,可依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五、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对于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报告等咨询服务)、运行维护、后评价管理等阶段的相关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取费计算方法,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规定的,或由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具体工作内容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及规定。7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