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 Р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JJ50-92; Р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 Р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Р 《农业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84; Р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 Р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 Р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DB 31/445—2009; Р 河道生态治理还应符合其他相关规范规程及标准的规定。Р Р 4Р3、术语及定义Р3.1 生境:指生物的个体、种群或群落生活地域的环境,包括必需的Р生存条件和其他对生物起作用的生态因素;河道生态治理中主要包括Р影响河道生物生长的水文、流速、水深、底质、河道形态、断面形式Р及断面材料等环境要素。Р3.2 生态型护岸材料:人工或天然的,生态亲和性较佳,较为适宜生Р物栖息和生长的护岸材料。Р3.3 硬质护岸:由坚硬的石块或混凝土材料组成的与土体完全隔绝的Р结构体。Р3.4 陆域植物群落恢复:运用生态学原理,以当地自然发育、未受到Р人为干扰的原有河流滨岸带植物群落为参照对象,对河道两侧常水位Р线至陆域控制线之间的陆域进行植物配置,使河道植物群落既具有景Р观效果,又具有生态服务功能。河道植物群落兼具河道景观绿化、拦Р截净化与生态恢复的特征,其内涵在于:①反映水陆交错带的过渡外Р观特点;②体现近似自然的生态结构及功能特征;③发挥植物群落拦Р截净化特点;④营造人水和谐的滨水景观。Р3.5 水生植物:指整个或部分植物体如地下部分长期生活在水环境中Р的植物,可分为沉水植物、浮叶植物、漂浮植物和挺水植物。Р3.6 挺水植物:是指下部或基部沉于水中,根或地茎扎入泥中生长,Р茎、叶挺出水面的水生植物。代表物种有:荷花、芦苇、香蒲等。Р3.7 浮叶植物:是指根附着在底泥或其他基质上,无明显的地上茎或Р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