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道,龙江县为黑龙江省直辖。景星、雅鲁(扎兰屯)设治局升为三等县。同年设Р富裕设治局,属境内富裕、宁年二乡多数村屯为富裕设治局所辖。Р 1930 年,龙江县划为一等县。县府建置为科局制。1914 年县下为区,1921Р年改以乡为自治单位。1929 年县组织法规定,各乡分划若干区,设区公所。1933Р年 4 月 1 日,李三店一带再行划归龙江县辖理。1934 年 12 月,变区公所为Р区公署,区内治安保卫、清丈土地、调查户口、文化教育,以及县政设施,统由Р区长秉承县长之命办理。Р 在县政府所在地齐齐哈尔,1923 年 10 月设省城市政公所、市政会,1928 年Р改为省城市政局。但“一切悉遵县制”。Р 中东铁路横贯属境东西,归中东铁路警备司令部和中东铁路督办公署统理。Р1923 年 3 月 1 日,设立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1923 年 4 月 1 日,在属境昂昂Р溪设立市政分局,归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管理。1931 年 11 月,马占山抗战失Р败;1932 年 12 月,苏炳文嫩西鏖战失利,龙江县全境置于日本侵略军的铁蹄之Р下。Р 1932 年 3 月,伪满洲国成立。龙江县定为甲等县,隶属伪黑龙江省公署。1934Р年 10 月 11 日,日伪将东北划成 14 个省,龙江建县初属境所分设的龙江、景星、Р甘南、富裕 4 县均属龙江省东省特别区,改为北满特别区,属境中东铁路沿线各Р站均归其管辖。由于中东铁路于 1935 年 3 月 23 日为日伪所收买,因此在 1936Р年 1 月撤销北满特别区,所属沿线各站划归县管。1936 年 4 月 1 日,成立齐齐哈Р尔市政公署。从此,齐齐哈尔城归市政公署管辖。龙江县公署仍设齐齐哈尔市内。Р榆树屯、昂昂溪、富拉尔基、碾子山等归龙江县管辖。Р 1933 年 12 月实行“保甲制”,1936 年后又改“街村制”,1941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