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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7 传染病门急诊预检分诊制度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df  |  页数:1 |  大小:234KB

文档介绍
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医疗机Р 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制度。Р2 门诊大厅咨询台为来本院病人传染病的初步预检分诊处,导医人员应向发热、腹泻病人Р 提供就诊咨询。Р3 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发热门诊或肠道门诊就Р 诊,并认真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和疫情上报工作,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Р4 门诊各科室和急诊科的医师在接诊过程中,如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转诊至相应科Р 室就诊。Р5 发生特定传染病疫情时,医院设立特定的传染病预检处,来院就诊病人一律到预检处分Р 诊,初步排除特定传染病后,再到相应的普通科室就诊。Р6 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为传染病的最终预检分诊处,分诊护士应详细询问并登记患者的姓Р 名、住址、流行病学史等。门诊医生应对就诊病人进行认真排查,排除传染病的病人再Р 到普通门诊就诊,疑似传染病的病人进行医学留观,确诊传染病的病人在感染科治疗,Р 同时详细登记就诊日志并做好疫情上报工作。Р7 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采取隔离或者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Р 对病人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和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Р8 发热门诊和肠道门诊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Р 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Р9 本院不具备某些传染病诊治权限时,应当及时将病人转诊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诊疗,并将Р 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至相应的医疗机构。Р10 从事预检、分诊工作的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Р 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制度。Р11 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应当包括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以Р 及传染病流行动态、诊断、治疗、预防、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等内容。Р Р Р Р获经批准Р Р院长日期 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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