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对厂区废水总排放口废水中pH、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项目进行了连续两个周期验收监测报告编号:津开环监验字[2014]YS第11号第10页共10页的排放验收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排放出厂废水中各监测周期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的排放浓度日均值、pH单次最大值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中规定的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12.2厂界噪声验收监测结论本次验收,在该项目租用的天大科技园B5座四侧厂界正中界外一米处,布设4个厂界噪声测点,对四侧厂界进行了连续两个周期的昼间(该项目无夜间生产)厂界噪声排放监测,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四侧厂界昼间噪声排放最大值分别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3类区域昼间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12.3固体废物处置验收结论该项目生产运行中无危险废物产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原料包装袋,产生量为2.52t/a,经收集后返回供货厂商统一处理。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1t/a,由泰达环卫公司清运。该项目固废产生量合计约3.52t/a,经采取一般工业废物物资回收、垃圾清运等处置措施后,该项目年固废排放量为0t/a。12.4污染物排放总量验收结论本次验收通过对监测结果进行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该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12.4.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验收结论(1)厂区废水总排放口CODcr排放总量0.036t/a,达到环评批复提出的CODcr0.036t/a核定排放总量限值要求。出厂废水最终经天津泰达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排海,经区域平衡削减后该项目CODcr环境排放增量为+0.007t/a。(2)厂区废水总排放口氨氮排放总量0.001t/a,低于环评批复提出的氨氮5.6×10-4t/a核定排放总量限值要求。区域平衡削减量为0t/a,氨氮环境排放增减量为+0.001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