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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受让人的资质条件是否影响转让协议的效力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pdf  |  页数:3 |  大小:57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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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采矿本案中, 匡某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来设Р权转让合同囱予其特殊性,其生效还受到其他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矿山企业。《石灰厂转卖协Р法律法规的约束。如《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议》所涉及的采矿权均以石灰厂的名义申办,Р第 3条第2款规定..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虽然采矿许可证上记载的经济类型为私营独资Р权转让他人采矿。"第 10条第3款规定: .. (采企业,但石灰厂的工商登记性质为个体工商Р矿权)批准转让的.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起生户,放匡某不能因为石灰厂的整体受让而取得Р效。"则采矿权转让协议是自合同批准后生采矿权申请人应具备的独立法人主体资质。根Р效,但能不能将合同未经批准就等同于合同无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Р效呢?上述规定只规定了转让合同自批准之日的通知》第 13条之规定,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Р起生效.而不涉及合同无效或不成立的问题。前, 匡菜是不具备申请采矿权资质条件的。Р采矿权转让协议虽未经批准,但只能认定为该但由于采矿权人的资质条件在合同法上Р转让协议暂未生效.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属于管理性规定.不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并Р 力。且,本案中的《石灰厂转卖协议》是双方当事Р 而且.签订转让协议是合同当事人向行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其他影响合同效力Р 政机关提出批准申请的前提条件,采矿权受让的事由,因此, 尽管匡某不符合采矿权受让人Р 人是否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有时需要经过受的资质条件. 但并不影响《石灰厂转卖协议》Р 让人申请登记、行政机关审查后才能明了。当的效力。Р 受让人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时,受让人可以可见,本案的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有误,二Р 在签订合同后补办相关的手续,促成条件的完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双方当事人应按约定继Р 备。因此, 不能因受让人的资质条件不具备就续履行义务。@Р 否认采矿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作者单位: 中南大学法学院)Р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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