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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管理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坝监安监【2015】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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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大坝安全注册登记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及时申请注册登记,并根据注册申请表和汇报材料情况,评价申请材料质量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扣0.5~1分,申请材料过于笼统、内容有差错扣0.5~1分。(扣分可叠加)1.4.2 按计划开展大坝安全定期检查[4]2查阅大坝中心定检相关信息,重点检查实际定检进度及定检专题报告质量列入定检规划或大坝中心年度计划而未开展定检不得分;由于运行单位专题委托不及时或专题返工次数过多,使得定检进度滞后达3个月及以上扣1分,滞后6个月及以上不得分1.4.3 按规定及时向当地能源监管机构和大坝中心报送大坝安全异常或事故信息[4]1 根据已掌握的情况,若发生过大坝安全异常现象或事故,查阅报送文件,检查是否及时按规定向大坝中心或派出机构报送信息未按规定报送不得分;报送不及时或不实事求是扣0.5~1分-6-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检查方法评分标准1.4.4 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重大缺陷与隐患除险加固及监测系统更新改造[4]1 查阅补强加固材料,检查是否按《水电站大坝除险加固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查阅监测系统更新改造材料,检查是否按《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开展工作时间及程序严重不符合规定不得分;时间拖延扣0.5分,程序不符合扣0.5分。(扣分可叠加)1.4.5 按规定及时向大坝中心报送大坝安全年报、年度总结报告(或年度详查报告及注册自查报告) [4]1 调取远程管理系统信息,检查近三年是否及时报送大坝安全年报、年度工作总结报告(2015年前为年度详查报告和注册自查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均未报不得分;单项未报扣0.5分。1.4.6 按规定开展大坝安全信息化建设和大坝安全监测信息报送2 调取大坝安全远程管理系统上报信息,检查报送项目及报送时间是否满足《信息报送办法》要求未开展大坝安全信息化建设或从未报送监测信息不得分;应报送项目缺报扣1~1.5分,报送不及时扣1分。(扣分可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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