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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58-2000】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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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的意见》(水规[1989]21号)的要求。3当复核结果不符合标准(GB50201-94)及《意见》要求时,应进一步复核计算大坝可安全运行的洪水频率。4.5.4 当大坝上游流域内还有其他水库时,应研究各种洪水组合按梯级水库调洪方式进行防洪标准的复核。考虑上游水库拦洪作用对下游水库的有利因素时要留有足够余地,并应考虑上游水库超标准泄洪时的安全性。4.5.5 对非常溢洪道启用的方式和条件进行复核,要求非常溢洪道能按原设计要求及时泄洪。4.5.6 复核在设计和校核洪水时的泄洪安全性,包括泄洪建筑物能否安全下泄最大流量,以及下泄洪水对大坝和下游有何影响等。4.5.7 复核评估在设计和校核洪水的泄流情况下下游地区人民生命和社会经济损失的风险。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调查复核洪水淹没区人口、耕地、工矿企业、交通干线等损失。4.5.8 复核评估垮坝可能造成的人民生命和社会经济损失。4.5.9 防洪标准复核应明确做出以下结论:1原设计的大坝防洪标准和设计洪水是否需要修改;2水库大坝的实际抗洪能力是否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3要求的最大泄洪流量能否安全下泄。5结构安全评价5.1 一般规定5.1.1 结构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按国家现行规范复核计算大坝(含近坝库岸)目前在静力条件下的变形、强度及稳定是否满足要求。遭遇地震时的结构安全评价见本导则第7章抗震安全复核。5.1.2 结构安全评价包括应力、变形及稳定分析。土石坝的重点是变形及稳定分析;混凝土坝及泄水、输水建筑物的重点是强度及稳定分析。5.1.3 结构安全评价应结合现场检查和监测资料分析工作进行,对已暴(揭)露出的问题或异常工况应做重点复核计算。5.1.4 结构安全评价需要下列基本资料:1勘测设计资料;2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3大坝竣工及现状纵横断面图;4大坝施工质量控制检测资料,以及大坝运行期尤其当前的坝基及坝体勘探与试验资料;5大坝验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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