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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民主义的课堂讨论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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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上的不平等。首先,他反对人为的不平等,即因专制制度造成的不平等,正是民权革命所要推翻的,革命成功后就自然有了政治上的平等。其次,他认为人天生不平等,有“圣贤才智平庸愚劣”八种。他根据聪明才力把人分成先知先觉、后知后觉、不知不觉三种,分别对应的是孙中山等核心国民党员、一般国民党员和普罗大众,先知先觉者领导后二者是必然的。领导与被领导是否会造成政治上的不平等呢?不会,孙中山说三者对革命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会不会因为对革命贡献多寡而造成不平等呢?孙中山又提出人人要发挥“道德服务心”,也就是利他主义,而利他者之间是不会有不平等的,能力强者只会奉献得更多,让普通民众受益更多。同学认为,仅仅依靠道德自觉是无法保证平等的,绝对的权力易于导致绝对的腐败,不以制度防恶其实就是唆使作恶。在政府制度设计上,五权宪法的思想来源于分权制衡的美国宪法,但有同学认为,五权宪法徒有分权而无制衡,表面上看是从西方的“三权”发展而来,其实是对政府治权的五分,类似于近代化的“三省六部制度”。首先,三权分立和五权宪法虽然都有立法、行政和司法,但在权责上不同。例如分权制中的立法权有三种职能:一是人民代表权,二是立法权,三是监察权;而五权宪法所规定的立法权,专管立法工作而已。又如,分权制中的行政权、司法权都兼有一定的立法职能,但五权宪法中的行政权、司法权,根据孙中山的理论,只能专管行政、司法事务。其次,三权分立是为了制衡,而五权分立却是为了提高效率,互相合作和配合,以造成一个“无敌于天下”的“万能政府”。这五个治权之间的制约在实践中做不到,比如考试院进行官员选拔,其运行的费用却是由行政院掌控,例如考试院选拔出的就是政府官员,但行政院却可以控制他们的任职,其实还是行政权独大。而孙中山所谓的权能区分,直接民权其实很难约束万能政府。根据1924年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首先,人民的四权只能在地方自治中得到实施,对于国家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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