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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雕塑和空间环境关系研究——以合肥市为例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pdf  |  页数:63 |  大小:847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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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的风中烛火大厦(图片来源:安徽商报A20版:我们在讨论城市雕塑问题的时候,是将其纳入公共艺术范畴的,城市雕塑作为空间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面向广大公众的,它没有很强的使用价值,主要起着提高大众文化审美品味和艺术素养的作用。所谓的公共艺术是指城市公共空州的纯粹精神性的建筑个体,它是最前瞻文化中最先进文化的大众化、生活化,是对民众生活和稽神行为起到引导和塑造作用的一种当代城市的空间文化形式。其“发生”的场所,是一个开放型、公开的、由公众参与和认同的公共空间。德国美术家德索曾经说:“人们常说,艺术一旦脱离了群众便会变质。但我认为,一旦把艺术献给了人民,那么艺术就给毁了。”【lJ可见,艺术与公众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微妙的。公共艺术是设立于公共场所,是由社会公众自由介入,参与和欣赏的艺术,关怀和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情感,标志和反映社会公众意志和理想。城市雕塑属于公共艺术范畴,它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艺术作品的区别在于城市雕塑与生俱来的公共性特点,对于置于空间环境中的城市雕塑而言t其创作手法、制作工序,以及整体设计上都必须遵循公共艺术的内涵。城市雕塑在形体和视觉上,要具确开放性,多角度的观赏性敷公众介入的特点。城市雕塑在其运作机制上要体现公菇性.叩要出社会公众授权所体现的合法性。主要表现为公菇艺术品建设项目的立项,艺术品的遘选设立及管理机制的确立。要有广泛的公众参与性和代表性,并接受公共舆论的参评和监督。相比之下,西方社会有着很成熟的城市公共艺术建设理论,他们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1959年,费城作为第一个出台公共艺术百分比法则的城市,以后欧美众多城市效仿。百分比艺术是指城市建筑实施时。须拿出l%建设资金做公共空间的艺术.所以公若艺术有时也被称作百分比艺术。在亚洲,1992年台湾也通过【ll玛克斯·撼索著.兰金仁译美学与艺术理论[町北京:中同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12第429页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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