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中岩基上的1,2,3级河岸式溢洪道的设计,4,5级溢洪道设计可参照使用. 溢洪道洪水标准应根据溢洪道的级别,按照SL252-XX的规定确定. 设计溢洪道时,应充分掌握和认真分析气象,水文,泥沙,地形,地质,地震,建筑材料,生态与环境及坝址上下游河流规划要求等基本资料,特别是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并应认真考虑施工和运用条件. 大型工程或水力条件较复杂的中型工程的溢洪道,应进行水工模型试验,论证其布置及水力设计的合理性;并根据防洪规划要求,确定溢洪道运行和闸门启闭方式. 溢洪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溢洪道布置一般规定河岸式溢洪道布置可包括进水渠,控制段,泄槽,消能防冲设施及出水渠. 溢洪道的布置应根据地形,地质,工程特点,枢纽布置,坝型,施工及运用条件,经济指标等综合因素进行全面考虑. 当具备合适的地形,地质条件时,经技术经济比较论证,溢洪道可布置为正常溢洪道和非常溢洪道. 正常溢洪道和非常溢洪道宜分开布置.如采用集中布置,需充分论证. 非常溢洪道宜采用开敞式,经论证亦可采用自溃坝式. 溢洪道布置应结合枢纽总体布置全面考虑,避免泄洪,发电,航运及灌溉等建筑物在布置上的相互干扰. 溢洪道布置应合理选择泄洪消能布置和型式,出口水流应与下游河道平顺连接,避免下泄水流对坝址下游河床和岸坡的严重淘刷,冲刷以及河道的淤积,保证枢纽其它建筑物的正常运行. 溢洪道的泄量,溢流前缘总宽度及堰顶(或闸底板)高程等应根据下列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 1水库特性,河段防洪规划. 2与其它泄水建筑物在布置和运用上的协调. 3地形,地质条件,下游河床及两岸抗冲能力. 4河道特性及消能要求. 5与相邻建筑物的连接. 6闸门型式及定型尺寸. 7运用及维修条件. 8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