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长江烟厂(芜湖卷烟厂前身),1981年安徽省烟草公司芜湖分公司(与芜湖卷烟厂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组建,下属芜湖、繁昌、南陵、青阳、宣城、广德、郎溪、宁国、泾县、无为、含山、和县、当涂十三个县公司。为了全面开展审计工作,我国于1984年要求在部门、单位内部成立了审计机构,实行内部审计监督。1985年10月发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内部审计工作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芜湖卷烟厂于1985年7月设立审计科,审计科主要负责下属十三个烟草公司、四个三产企业、以及同级财务审计工作。到1999年下属县烟草公司全部整编制移交地方烟草专卖局,2000年开始完善基建审计的职责,2001年开始完善合同审计的内容。到2003年,审计科与纪检监察科合并更名为监审部,工作职位全部由年富力强的专职人员担任,编制6 人。承担厂纪委、监察、呆坏账清理、法律和审计的职能,与财务部、办公室等9 个管理部门平级。人员配置年轻化,平均年龄33岁,均本科以上学历,其中一人硕士学位,一人双学士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由专职呆坏账清理人员,基建工程审计管理人员,专职纪检监察员,专职法律事务管理员,专职财务审计员组成,并且多数人员一专多能。2004年6月份,按国家局的要求,单独设置审计部,强化审计的监督职能,把纪委监察的职能进行剥离。 2.2芜湖卷烟厂内部审计的主要内容目前芜湖卷烟厂的内部审计部门开展的主要工作有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法人代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同级审计、基建工程审计、合同审核审计和专项审计。审计项目专业性强,对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财务审计岗位必须由财务、审计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人员担任,必须持有审计执业资格证书;基建工程审计必须由有造价员以上资质证明的人员担任:合同审计必须由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 2.2.1 财务审计厂审计部把财务审计分成财务收支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同级审计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