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了研究。他们提出了具体的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措施:如统筹规划,突出特色,建立科学合理的开发机制和立体的开发风格;加强民族地区旅游理论研究;培育旅游人才和树立民族地区旅游形象等。另一方面,对民族地区旅游产品的研究和设计,包括旅游路线设计和旅游商品开发设计。首先,建议开发一些易为旅游者所直接感受的旅游产品——“民俗风情游"、“民俗村"等类似产品,以完美展示少数民族风情。喇明英(2006) 对凉山旅游品牌化营销进行了研究,熊金银等(2007)也对凉山旅游产品开发提出了思考,对这类旅游产品开发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其次,从非物质文化层面开发旅游产品,在发扬继承民族文化传统、保持民族特色和满足现代旅游审美需求之间找到一个有机结合点。积极发掘各种民族风情、传统习俗、民间艺术、宗教信仰、人物掌故等优秀的民族历史文化遗产,使它们更具浓郁的民族性、地方性、区域性而展现在游人面前。马晓华(2006)对四川凉山彝族服饰文化、朴永光对四川凉山彝族传统舞蹈作了多方面的研究。再次,旅游商品开发作为民族地区旅游的象征符号, 既要强调民族文化特性,还要对旅游商品市场进行调查、分析和预测。 1.2.2旅游与民族文化开发保护开发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应该实施集中开发“亮点"和高起点、新思路的发展战略;突出文化的民族与地域特色;大力营造民族文化旅游的氛围和加强区域协作以求得优势共享。较为成功的案例是云南丽江。凉山有类似丽江的诸多西部多民族交错聚居区在文化旅游二次创业过程中突出自身区域主体民族文化特色的同时,必须要重视非主体民族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让各民族社区参与能力的塑造和培育都能在旅游开发中得到协调发展。张晓蓓(2008)对凉山彝族毕摩文化与法文化,彭德远(2007)对泸沽湖旅游文化、生态和经济的和谐发展,李玉臻(2009)对在旅游背景下四川凉山彝族火把节进行了研究。时长日黑(2008)进行了凉山彝族文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