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18.在底坑工作确需开车时,维修保养人员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 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绊兜倒。 19.对使用易燃易爆的酒精时,不得有明火,用剩的要妥善保管, 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20.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保养人员应在恢复各开关,确认安全正常后,方可登上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21.工作完毕后,电梯轿厢至少停靠距最低层三层以上,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 数次。但在未安装完毕前,切忌通电试转。 2.动负荷试验是以额定负荷重量, 作反复升降与左右移动试验, 试验后检查其机械传动部分,电器部分和连接部分是否正常可靠。 3.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 50mm (10t,16t,20t 必须大于120mm) 。当吊钩降至下极限位置时, 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 圈以上。 4.电动葫芦应由专人操纵,持证上岗,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严禁非本岗人员操作。 在使用中,绝对禁止在不允许的环境下,及超过额定负荷和每小时额定合闸次数(120 次)的情况下使用。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5.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 应停车检查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雨棚。 6.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吊重行走时,重物离地不要太高,严禁重物从人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7.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