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监察执法队伍的形象。规范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实现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是推进依法治安、实施重典治乱、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1] 本文选择该课题进行深度研究,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责就是对安全生产实施行政管理, 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众多的行政管理方式中, 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具有其特有的作用,它可以通过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违法者实施行政制裁来保证和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法律义务的实现,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其次,有利于形成安全生产良好氛围。目前,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不大、安全生产违法成本过低是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重要因素。因此,针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无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作业的,必须严肃查处, 坚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原则,秉公执法,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所以,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有利于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法制氛围,推进依法治安,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与好转。 再次,有利于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当前,正是我国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形态的转型时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特别是煤矿、非煤矿山(含尾矿库)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等高危行业中,存在着众多的不安全因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较高,给国家和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有效开展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大力惩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真正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各个环节,有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的保障国家和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