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原始要求重新作检验、试验及检查。还应采取措施避免不符 3834-2 : 2005 译文.doc 6 合项的再次发生。 16 测量、试验及检验设备的校准 制造商应负责对测量、试验及检验设备做适时校准。用于评估焊接结构质量的所有设备应做适宜的控制,并按规定的期限进行校准和有效性验证。 ISO 文件对此有要求,在 ISO 3834-5 : 2005 标准中,表 9对弧焊、电子束焊、激光焊和气焊做了规定,表 10 则对其它熔化焊方法做了规定。 17 标识及可追溯性 在整个制造流程中,应按要求保持标识及可追溯性。 有要求时,保证焊接操作标识及可追溯性的文件体系应包括: ─ 生产计划标识; ─ 放置卡片标识; ─ 结构中焊缝部位的标识; ─ 无损检测规程及人员标识; ─ 焊接材料标识(如型号、商标、制造商和批号或炉号); ─ 母材标识及(或)可追溯性(如型号、炉号); ─ 修复部位标识; ─ 临时附件位置标识; ─ 全机械化、自动化焊接设备对特定焊缝的可追溯性; ─ 焊工、焊接操作工对特定焊缝的可追溯性; ─ 焊接工艺规程对特定焊缝的可追溯性。 18 质量报告 必要时,质量报告应包括: ─要求/ 技术评审报告; ─ 材料检验文件; ─ 焊接材料检验文件; ─ 焊接工艺规程; —设备维护报告; ─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 ─ 焊工或焊接操作者证书; —生产计划; ─ 无损检验人员证书; ─ 热处理工艺规程及报告; ─ 无损检验及破坏性试验规程及报告; ─ 尺寸报告; ─ 修复记录及其它不符合项的报告; —要求的其他文件。 在无任何其它规定的要求时,质量报告应至少保持五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