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不可抗力。七、肖像授权乙方许可甲方在游学期间拍摄含有乙方肖像的视频或照片,并同意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机构将视频或照片运用适当的文字描述性语言, 以及对图像进行适当的加工后应用于网络、出版、新闻、广告等法律许可的用途; 甲方及甲方的关联机构在使用含有乙方肖像的照片及视频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保证不将含有乙方肖像的照片或视频篡改为不符合真实情况或诽谤、诬陷等任何不道德内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需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如对所有条款内容表示认同,请签字确认: 合同编号: GJ - YX -0013 5 八、争议解决办法 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 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协议的变更、终止、有效期及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及终止应采用书面形式,补充协议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自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若乙方为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则本协议应由乙方监护人签字) 并在乙方交付报名费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传真件有效。双方履行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如向甲方人员和/或其家属提供任何酬金、礼物或其他有形或无形之利益,应被视为商业贿赂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和/或采取其他必要的法律措施。甲方审计监察部举报电话: 010 -62605388 ; 举报邮箱: wubijubao@ 。甲方:北京新东方前途出国咨询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 法定监护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