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采矿损害赔偿的若干法律问题以煤矿采空区为视角.pdf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pdf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特优势,我国应建立环境纠纷。同时,法院也要及时向党委、政府通报,通过非诉途径Р侵权纠纷的或调、或裁或审的方式——选择性争议解解决纠纷。Р决方式采矿损害纠纷仲裁机构设在行政主管部门内,发生.损失和因果关系的确定。从举证责任分配上讲,损失Р采矿损害赔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也可请求范围应由受害人举证证明,侵权人否认采矿行为与损害后果Р采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应承担举证责任。如前所述,采矿损害的Р解不成的.可以向采矿损害赔偿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损失范围和因果关系都难以确定,通常需要进行科学鉴定。Р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为防止多头鉴定,结论不一,实务中,可由原、被告合意选择Р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一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委托书中明确要求鉴定机构区分Р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损失与因果关系鉴定的各自费用,分别由原、被告缴纳。由于Р 二推行采矿损害民事责任的社会化采矿损害赔偿具有长期性和连续性,对房屋等造成二次损害Р 采矿损害是一种环境民事责任。因采矿损害的特殊性, 的,应重新鉴定确定损失和因果关系,因地质结构改变不宜Р其损害分担应社会化。有学者提出环境民事责任社会化的三继续居住.受害人要求另行择址建房的,可判决由侵权人一Р条途径。一是责任保险制度,即损害人对受害人的赔偿责任次性赔偿,彻底解决纠纷。对生产、生活造成损害的,尽量调Р由第三人——保险公司承担,这种责任保险目前主要在欧美解由双方事人达成协议,明确年度赔偿标准、时间、方式,Р 国家实行,我国也可以尝试。二是赔偿基金制度。《矿产资源避免年年起诉,产生讼累,浪费司法资源。Р法》第条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Р 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纳入公共财政, 作者单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