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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产品责任保险现状分析与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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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济损失、受赡养а人失去经济资助的损失,以及将束赡养а第三方的定期付款,进行补偿的具体法律条款。败诉方要承担产品责任诉讼的全部费用。如果一方部分胜诉,法庭对费用进行评定,并在各方间接反比例分配。⒐S⒐摹断颜弑;しā贩从沉伺访恕恫吩鹑沃噶睢返幕竟娑ā尽管其适用范围同《产品安全指令》相比有点窄,但它规定了产品安全的基本责任,原告必须在致害产品被卖出之日起年内提出诉讼。产品责任诉讼的原告可以依据严格责任原则,只需证明被告提供的有缺陷的产品造成了可以起诉的伤害,而不必证明这种缺陷什么。被告可以进行某些抗辩,情况与美国相在制造商最后提供产品之时,缺陷并不存在。在制造商最后提供产品之时,科学技术还没有达到一定水平,以至于能够合理地期望制造商发现该缺陷。总体来看,欧盟各国发展的趋势是使用严格责任原则。例如,《产品责任指令》第一条就规定:“生产者对于因其产品的缺陷所引起的损害负有责任,而不问其是否知道或能否知道此项缺陷。即使在生产者将产品投放市场时,按照当时的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该项产品不能认为有缺陷,但生产者仍需负责。与中国一衣带水的日本,年开始实行授权法律赔偿制度,但受害人为了取得赔偿,首先必须证明产品有缺陷,这种缺陷造成对自己的伤害,并且这种缺陷是制造者或销售者的疏忽造成的,由于受害人常常无法证明制造商的疏忽,使制造商大多逃避了责任。后来法庭认为产品制造者应高度关心消费者,就将举证的责任转移到制造者身上,即产品责任事故一旦发生,受害者就可以向该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提出索赔,只有当制造者、销售者证明自己没有疏忽才可免除法律赔偿责任,从而较有利于受害人。年,日本有人提出实行产品绝对赔偿责任,但尚未获得立法机构的批德国和英国的法律就说明了这些差别。关于药品、化妆品和化学品产品责任的具体法律。似。这些抗辩的理由包括如下:缺陷归因于遵守法律或社会义务的规定。们>┣中国产品责任保险现状分析和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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