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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F标准集体协议(20210131215748)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备③其它设备(包括货物支持和作业设备)和Р④航行和安全设备⑴确保必要的人力补助,使得自动和遥控设备故障正在修理时,手动基础上的设备控制 功能可用⑵高峰工作负荷情境⑶人的忍受力 / 健康因素(配员水准应不低于使海员危及健康和安全的权利) ⑷充足的配员以确保船舶补充人员能应付船上紧急情况⑸充足的配员以确保船舶能救助其它遇险船⑹船上 培训要求和责任⑺环境保护需要产生的责任⑻遵守业内安全和海员福利条款⑼特殊船舶导入产生的特殊条 件⑽可能爆炸、燃烧、有毒、危害健康或污染环境的危险货物的导入产生的条件(11)与船上安全有关的其它 工作(12)船舶的年龄与状况 作业和维护活动4 ,必须进行船舶活动以致于船舶的作业和维护和它的设备不致 危害海员和旅客的生命,危害财产和环境。这些活动包括下列部门从事的功能:①甲板部②轮机部③无线 电部④事务部 三班制(基于每天 8 小时工作) 5,这一制度适用于所有海船上的甲板部和轮机部。船长和 轮机长都不得要求参加值班, 也不得要求参加非监督性的工作。 6 ,船上合格值班人员的数量至少应保证符 合 1978 年 STCW 公约和 IMO 大会关于安全配员原则的经 A.955(23) 修正的 A.890(21) 决议。 安全和卫 生 7,另外,对于面向船上整体安全和卫生的饮食服务人员的贡献需要给予足够的注意。?船上活动的内部Р联系 8,船上活动内部联系的事实, 必须成为列明在上述 “更多标准” 中主导配员考虑的主要原则。 例如, 如果推进设备、舵机、无线电导航或无线电通信设备故障,就无法进行安全航行。同样的,船上人员的健 康将决定他们可以以最适宜的方式为船舶安全作业发挥功能。海船应载有一位胜任人员来负责船上医疗关 怀,以符合 1978 年 STCW 公约第 VI/4 条规则(关于医疗急救和医疗关怀的强制最小要求)及 STCW 规 则 A/B 部分的适用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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