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提供主体。家庭医生服务团体标准上由家庭医生、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或全科医生及健康管理人员护士、公共卫生医师乡村医生组成,团体责任人由卫生院主管副院长担任。家庭医生由乡镇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中具有资质的乡村医生担任。卫生院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为深入明确辖区人口分布,确保全部居民均能得到服务体系覆盖。公告团体服务人员、服务范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为辖区内常住城镇医保居民,优先覆盖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孕产妇、0-6岁儿童和贫困人口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组员等关键人群。依据居民所处的类别,明确服务内容及标准,提供针对性的签约服务并确保服务的质量和可连续性。Р 五、优先签约,有效服务 优先和辖区内的慢性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妇幼保健对象等愿意接收家庭医生式服务的关键人群签署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并依据协议书内容提供建立健康档案、电话咨询、入户访视、健康教育等针对性服务。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建立完善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扶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对65周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关键 人群无偿签署协议包,提供有效的基础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预约转诊等服务。РРР 六、顺利完成2021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及履约工作 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我院共签约44965人,其中贫困人口签约率100%,关键人群签约率达成100%,一般人群签约率达成98%,初步完成上级要求。Р 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部分村干部对签约服务不知晓或了解不透彻;Р 2、签约工作较草率,服务包内容等政策签约时未做到通知义务,造成部分不了解、不配合履约工作;Р 3、部分村卫生室相关资料、台账管理较乱,因贫困人口名单因数次调整,造成部分村医分不清最新台账;Р 镇卫生院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