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是指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依据已查明、认定的事实,适用相关的法律,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实体权利作出的认定。Р 73.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经济案件或民事实施的过程中,对于所发生的程序问题所作的认定。Р 74.民事决定:指在民事诉讼进行中,人民法院针对一些特定事项所作的认定。Р 75.宣告公民失踪案件:是在公民离开其最终居住地后下落不明达成法定时限而仍无音讯的情况下,其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宣告该下落不明人为失踪人的案件。РРР 76.宣告公民死亡案件:是指公民离开其最终居住地后下落不明,达成一定时限仍无音讯时,其利害关系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以判决宣告该下落不明人为死亡人的案件。Р 77.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当某项财产的全部人不明确时,人民法院依据相关个人和单位的申请,根据法律要求的程序,经过查证核实,作出判决认定其为无主财产并收归国家或集体全部的案件。Р 78.除权判决:是指法院审理适用公告催告程序的案件,在公告催告期届满无人申报权利,或申报被驳回,依申请人的申请,法院所作的宣告所失票据无效的判决。Р 79.破产程序:是债务人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经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经过审理并以一定的方法结束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程序。Р 80.破产财产:是以破产宣告之时,到破产程序结束前,由破产人全部的全部财产。Р 81.破产债权:是指债务人在进入破产前所成立的、并经过破产程序才能得到公平受偿的债权。Р 82.实施:是指人民法院的实施组织和人员根据法律要求的程序,利用国家的强制力量。Р 采取法律要求的方法,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确保实现法院判决、裁定及其它法律文书内容的诉讼行为。Р 83.实施程序:是国家为了确保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实施活动要求的一整套必需遵守的标准、制度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