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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拒执罪最新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实施程序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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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Р  实施过程中,案外人对实施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该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实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Р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根据审判监督程序办理;和原判决、裁定无关的,能够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Р  案外人异议审查期间,人民法院不得对实施标的进行处分。案外人提起诉讼的,诉讼期间,不停止实施;РРР  案外人的诉讼请求确有理由或提供充足、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实施的,能够裁定停止对实施标的进行处分;申请实施人提供充足、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实施的,应该继续实施。案外人请求停止实施、请求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或申请实施人请求继续实施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该给予赔偿。Р  十三、能够提出实施异议之诉的主体有哪些?Р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要求,案外人、当事人对实施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实施异议之诉的,由实施法院管辖。Р  案外人提起实施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要求外,还应该具有下列条件:Р  (一)案外人的实施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Р  (二)有明确的排除对实施标的实施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和原判决、裁定无关;Р  (三)自实施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Р  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Р  申请实施人提起实施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要求外,还应该具有下列条件:Р  (一)依案外人实施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实施;Р  (二)有明确的对实施标的继续实施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和原判决、裁定无关;Р  (三)自实施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РРР  人民法院应该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最高人民法院Р  以为文章不错别忘了点👍和哈,天天更新干货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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