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应明确承接部门和程序,使之落到实处。РРР 在保持纪检监察骨干力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集团和各单位之间、各单位内部的交流。对素质低下、不胜任现职、平时表现差、群众反应较大的纪检监察干部,要经过制订刚性政策条规,将其调整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促进纪检监察队伍的清正廉政。二是健全轮岗制度。首先实施内部轮岗。岗位的轮换,对于干部全方面了解纪检监察业务,提升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和能力,将起到主动作用。其次实施转岗交流,全方面培养人才。比如,坚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单位挂职锻炼和从基层单位选调优异干部到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相结合的措施。三是建立激励机制。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Р 深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规格,深入明确纪委常委、监察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等级待遇。建立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详细来说,可依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施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依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可能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Р 要提升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成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助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行业差异,想方设法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升工作主动性。重视纪检监察干部的心理素质和性格特点,逐步优化干部的个性气质结构。纪检监察工作职责的神圣性、机构的权威性、工作的复杂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干部必需具有比通常党员更严格的素质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适应这些特点,就必需尤其讲政治、认真讲学习、严格讲纪律。必需具有公正不阿的气质,吃苦耐劳的精神,舍已为人的心胸。坚持标准,服务大局;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工作兢业,忠于职守严谨细致,雷厉风行。因此在配置纪检监察干部时,应认真研讨纪检监察干部的性格气质和岗位工作特点是否相配,逐步优化个性气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