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车辆管理规定Р为加强辖区的交通管理,维护辖区的交通秩序,特制定本制 度。Р机动车辆Р1、?所有车辆进入辖区的车辆必须服从园区办的管理。Р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Р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Р3、?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并按 规定收取停车费。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Р4、 租户的车辆必须在园区办办理车位租赁手续,?领取停车证。Р5、 送货车辆进入辖区,由安保员开出《车辆进出卡》 ,并登 记进入辖区的时间,离开辖区时,由安保员收回《车辆进出卡》 < 上、下货结束后在园区停留超时的按规定收费。Р6、?车辆停放后,必须锁好门窗,并注意车位清洁,不乱仍烟 头杂物。Р7、?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Р非机动车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Р1、?进入辖区内的摩托车、自行车等车辆必须服从管理,按指 定的地点停放,不得乱停乱放,OР2、?车辆如损坏路面或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