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园车辆停放管理规定随着幼儿园规模不断的壮大、教职工人员的数量不断的增多,目前幼儿园内停放的车辆越来越多,为了消除幼儿园车辆停放和通行给幼儿的安全造成的隐患,保证幼儿的安全和校园环境整洁,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希望教职工严格遵守。一、严禁外单位车辆及家长的车辆随意进入校园。如上级检查、送货等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批准。二、所有车辆在幼儿上下学期间进出校门的,必须下车推行,以免发生碰撞学生的安全事故。凡不遵守规定的。每次扣20元。凡造成事故者,肇事车辆车主负全部责任。三、严禁在校园内乱停乱放。学校指定的车辆停放位置在车棚间和厨房外侧的棚下边,各车辆必须按学校指定的地方进行停放。具体规定为:总园中大班的教职工将自行车电瓶车停放在车棚左边,靠充电插座的地方,头朝墙壁; 总园托小班的教职工将自行车和电瓶车停放在车棚右边,头朝墙壁; 分园教职工将自行车和电瓶车停放在厨房外的棚下边,头朝围墙,由里往外停。四、幼儿园严格依照实况进行处罚。五、学校教师及职工不得在校园内练习骑车,以免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凡发生事故者,要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六、教师要从幼儿的安全出发,确立高度安全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带头遵守学校各项规定。成都市第二十幼儿园2017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