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使各项决策、措施和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群众愿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三要一切为了群众。把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农村“第一书记”、在职党员进社区、干部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党员公开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等制度,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活动可以采取自主学、集中学、比赛学、对比学、研讨学等“五学”措施,以“六个一”方式开展:每年制定一个党章学习计划。各级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需要,在每年年初要制定党章学习计划,明确当年活动主题、学习内容、学习方式、考核目标等内容,作为全年深入学习党章的重要遵循。每年召开一次专题学习会。各级党组织的集中教育培训必须将党章知识作为必修内容。活动期间,党支部至少召开一次党章专题学习会每年撰写一篇党性分析材料。广大党员对照党章查找差距和不足,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一篇党性分析材料,落实党性定期分析和民主评议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党章知识竞赛。各级党组织于每年“七?一”前夕,组织开展一次党章知识竞赛。同时,开展歌咏比赛、主题演讲、党史故事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节日氛围、调动学习热情、促进知识普及。每年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各级党组织将每年的?7月份作为“践行党章、服务群众”的主题实践月,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主题,深入基层、学习基层、服务基层、推进基层,进一步强化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提升党员的宗旨意识。每届组织一次党章考试。各级党组织在每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结束之后,围绕新修改的党章内容和要求,以及应知应会的党章基础知识,采取统一出题、集中考试的方式,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次党章知识考试。对考试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增强党员学习党章的自觉性,并将党章知识考试成绩作为党员当年评先选优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