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说明。(七)向委托方汇报初审意见在复核后的初审意见形成以后。由部统一向委托方汇报初审情况,并根据委托方复核意见进行调整、完善,补充。(八)出具审查报告根据评审组的交换意见,对初审报告进行完善、补充,出具正式的审查报告。(九)档案整理审核报告完成后,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事务所参审人员,对工作底稿进行归纳、整理、存档,以便随时备查,归还业主提供的资料?,并收回资料签收单。9第四章?服务措施为了更好地为委托单位提供可研及评审服务服务,为了使公司在可研及评审服务服务工作中,高效、准确、及时地完成咨询业务,提高工程咨询业务质量,特制定服务措施如下:一、制度措施1、回避制度根据对工程的了解,对于与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执业人员均不得入选本次评审。2、巡查制度领导小组人员将定期对各现场进行巡回检查,其目的一是复核现场工作,二是就重大事项进行调研并及时解决问题。3、工作定期报告制度评审组成员做好评审日记,及时上报一次评审工作内容、结果及问题。对于现场难以确定的重大事项应随时以书面文件上报,领导小组应在及时予以回复。4、沟通制度领导小组定期汇总驻现场组上报材料并根据重要性判断,上报给公司;现场组及时将评审进度、发现的问题以及遇到的难点以书面形式报告领导小组;对于现场发现的特别重大问题随时通报;5、保密制度1)不得自行对外披露评审计划、评审内容和评审结果;2)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接受任何媒体釆访;3)负责该评审的计算机在评审期间不得上任何公共网,所有软件资料单独保存。二、人员措施为确保全部可研及评审服务工作的进间和质量,我们的安排是:1、由公司合伙人组成该评审的领导小组;2、所有专业人员在可研和评审服务过程中自始至终不变动(公司要求的除外);3、选派专业能力最强的人员组成结构科学合理的团队。我们将给成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确定领导小组的组成并明确各自分工;按专业分工由骨干力量组成工程组和财务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