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的保证措施以及保证进度的措施。投标报价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7)上详细列出具体各项服务相应的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0.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依据本须知第20.3条规定,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每项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投标人总报价是招标文件所列的所有服务加上已付的全部税费的总和(所有税费不必分别填写,计入投标价内即可)。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电汇、汇票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1.1和第11.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