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尊重支持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权。(4)、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经理部的施工质量大检查,在建工程检查覆盖率100%。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工程质量问题。(5)、组织开展优质工程建设活动,把创建优质工程纳入项目责任目标考核;标准奖励质量管理先进典型,总结交流经验;支持职工有关质量管理的合理建议和技术改进。(6)、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组织开展经理部安全质量责任书的签订工作。(7)、积极推行项目责任成本管理,组织制定责任成本管理实施办法,完备内业资料,努力提高经济效益。(8)、组织并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提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主持讨论、审批质量问题调查报告,上报下达,予以结案。3.3项目副经理的质量责任(1)、要以开展“优质工程”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现场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管理方针。(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质量检验、申报、签认制,交接班、技术交底、教育培训、成品保护、质量信息管理、原材料进场检验及储存管理、隐蔽工程及关键部位验收等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3)、施工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及必须的资金投入。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危险岗位以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及吊装、机电作业、季节性施工、交叉、多层、高空作业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都应制定专项的技术措施报上级批准实施,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并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4)、组织每月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验收人及时解决。(5)、按规定配齐质量检查人员,充分发挥质检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监察监督权,不得安排他们干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行使质量监察的职能。(6)、配合项目经理,参与经理部的安全质量责任书的签订工作。(7)、协助并参加项目经理组织的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