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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启超与协和医院的“百年公案”

上传者:蓝天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最后一次到协和就医之前,也就是1928年11月。而且他后来一段时间,即使在南京工作,仍然兼任北京协和医院的院长,直到1934年。刘瑞恒签署的公函根据《刘瑞恒博士与中国医药及卫生事业》一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9年)介绍,刘瑞恒作为中国第一个哈佛医学博士、中国现代西医外科的开创者,之所以不顾家人反对,毅然放弃自己的外科医学专业,而到中央卫生署任职,先任次长,后长期担任署长(抗战期间兼任军医署署长),这是由于他认为在当时贫穷落后的中国,推动公共卫生建设是当务之急,此举更有利于救国救民。他在协和医学院教育学生,总是要求大家毕业后要为国家的公共事业效力,不要开私人诊所给自己挣钱。他有一句名言:“不管私人事业如何赚钱,公众职务总是更为重要。”于是这一次调动,他是践行了自己的话。在所谓“公众职务”上,他推进和提高医学教育及公共卫生建设,大至创办各类医学院校,组织各种医疗培训,小至在落后地区修建公厕、消灭蚊蝇,向一般民众普及基本卫生知识。因而他对中国现代医学卫生事业发展是做出了重要贡献的,被誉为?“中国公共卫生事业的奠基人”。说到这里,读者可能已看清楚,有关梁启超与协和医院的“百年公案”,其实不过是一场有关名人私事的捕风捉影的集体炒作而已。2015年3月25日附记:我并非梁启超研究之学者,写作此文纯属偶然。原本是想写一点关于刘瑞恒的文字,谈谈这位医学大家的人生事业和贡献。因为此人是我家长辈?------家母刘佩锦的伯父,我自幼便知他一些故事。谁知动笔前一查史料,竟发现多年来有关“割错肾”的故事一直在误导舆论,致使刘瑞恒的名誉极度受损。对我来说,这便成了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不说清楚,一切都无从谈起。于是我才不避考证之烦难,写下此文,并非仅为某人翻案,更求还事实以本来面貌,纠正百年来以讹传讹之误也。欢迎史学界、医学界方家教正。选自《清华园里的人生咏叹调》,上海三联书店?2015年1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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