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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23KB

文档介绍
;要联系自己的履职实际积极思考、参与讨论;要注意抽出时间安排好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人大代表的权利与义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代表的权利主要有:.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有关会议.审议大会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议和决定.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提出询问和质询.选举或者罢免上一级人大代表和同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或组成人员.成立代表小组开展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提出组织和参加关于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依法提议临时召集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代表的义务主要有:.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参加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与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接受他们的监督6.保守国家秘密人大代表团(组)活动制度代表团(组)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安排。每年的代表团(组)活动不少于4次。代表团(组)活动的主要内容为: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研;开展联系和接待选民活动,听取选民意见;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交流代表活动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代表团(组)活动由团长或副团长召集。召集人要在开展活动的前3天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团(组)全体代表。每位代表要准时参加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召集人请假。代表团(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时,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道接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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