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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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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Р(变更登记注册用)Р 卫生计生委/卫生局:Р兹证明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存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不得充任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以下情形:Р1.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Р2.医疗机构在职、因病退职或者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Р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Р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Р5.被吊销及吊扣《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Р经正式任命(选举、选聘),拟在________________ 担任_____________职务,是该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代表医疗机构行使职权。Р特此证明。Р 上级主管部门/医疗机构(章)Р 年月日Р注:上级主管部门/医疗机构出具人事任免文件的,需另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原任职务的免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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