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和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本附表1.10.2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匿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sdf.)投标人“质疑区”提出并自行上传,并注明项目名称,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以网上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网上答疑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2.2.2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5月29日9:00(北京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10:00(北京时间)2.2.3招标文件的修改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至少开标前15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投标人产生约束力。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内容,均以网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4.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等其它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5.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均以网上形式发布。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网上予以公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