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处置和救援工作。六、应急措施(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必须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对抢救伤员和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二)所有相关人员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三)协助相关部门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四)在事故处置应急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和人员,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积极配合,待救援结束后协商赔偿事宜。七、注意事项及要求(一)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二)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三)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四)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任务。八、责任追究制度对在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由指挥部依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直到追究相关责任。九、其他事项(一)本预案是公司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适当的处置决策。(二)各部门应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意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三)各单位、各相关人员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订本部门的车辆在道路上发生不安全事故的处置预案,报指挥办公室备案。(四)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的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