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弱势群体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三)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做好“加快区市县教育发展”的有关工作,建立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的普及水平。要依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快改造薄弱学校,不断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促进教育公平。坚持区市县政府为主、因地制宜、软件硬件并重、统筹配置资源的原则,重点加强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建设,抓住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质量三个关键环节,努力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差距,实现资源配置和办学质量的基本均衡。(四)加强对《义务教育法》实施的监督。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督导制度,把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义务教育教学质量、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作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五)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实现依法治教。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的各项规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要按照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将德、智、体、美育等有机地统一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在创新的过程中,要注意积累成功的经验,要遵循经过实践检验的规律,要依法加强学校安全与各项管理,实现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六)在市人大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做好与义务教育法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制定和修改。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在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积极整改,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依法治教,科学管理,促进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保证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