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公司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危险源具体的监督管理、日常检查、隐患整改的工作,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督促本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第二条危险源的监督管理(一)?可能发生燃爆的危险源:源头:车辆。项目:旅客携带“三品”等危险品上车;货物行包夹带“三品”等危险品。评估: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易造成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事故发生,给国家及旅客生命财产造成重大伤害。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危险品的检查工作;车辆配置灭火器材。责任部门:安管人员;驾、乘人员。(二)?可能发生的行车事故危险源:源头:客运车辆1、项目:车辆未及时进行检验和综检。评估: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无法保证,易造成行车事故和旅客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管理措施:加强车辆安检和综检管理,严格把关。未及时进行检验,限时整改。责任部门:安管人员2、项目: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评估:易造成重大车毁人亡事故。管理措施:与承包者经营者签订责任书,要求严格把关,驾驶人员配备按交通部规定:单程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必须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驾驶员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责任部门:安管人员、业务组。第三条危险源的日常检查及危险源的隐患整改排除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四条不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知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责任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源识别登记表危险源分类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危险源等级危险源危险因素分析后果评估危险源管控告知内容采取措施识别人备注:审核人:?批准人:识别登记日期:危险源日常管控综合检查表单位:危险源(点)I?I级别「定期危险因素分析,评估情况:采取的监控措施及告知情况:危险源标识状态:存在冋题:整改情况:记录人:检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