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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防地下室审查要点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18 |  大小:33KB

文档介绍
关管道不得穿过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洗消间、滤毒室等人防口部房间及人防电站。22需平时安装到位的饮用水箱和生活水箱,应采用装配式或现场焊制不锈钢板水箱。23洗消废水集水坑不得与清洁区没的集水坑共用。24主要出入口防毒通道或洗消间内设置的洗消废水集水坑及次要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外设置的洗消废水集水坑,应设固定污水泵。25对于乙类和核5级、核6级、核6B级的甲类防空地下室收集上一层冲洗地面及消防废水防爆地漏的排水管上,可不设防护阀门。26上层防护单元的战时洗消废水不得排入下层非同一防护单元呃,防空地下室内。27柴油电站进风口竖井和发电机房内排风、排烟竖井,应单独或并设置集水坑;防毒通道应单独设置集水坑,设固定式污水泵。28施工图应有民用管线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的节点措施图。第五章电气29单个移动电站的供电范围不得超过六个防护单元(人员掩蔽工程);面积超过2000㎡(但小于4000㎡)的物资库,可按1.5个人员掩蔽工程防护单元计算。30应按防护单元设置正常照明及应急照明,平战结合使用的照明箱应设置平时安装到位的战时电源引入接口。31在防化通信值班室设置的人防插座应按战时一级负荷供电。32防化通信值班室设置的人防插座预留容量满足规范要求时,不需另行预留战时通信电源。33战时主要出入口直至地面的通道应有完整的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其电源应由此出口所在的防护单元人防电源柜供给。相邻防护单元的人防主要出入口共用通时,其共享信道的照明应由不同的防护单元人防电源柜交叉供电。34电气管线不得由封堵框穿过。除人防战时使用的管线外,其它无关的管线不得穿过防毒信道、密闭信道、洗消间、滤毒室等人防口部房间以及人防电站。35人防通信插座箱应在就近处配置所需容量大小的不间断电源系统。36在防护单元防化值班室或风机房的适当位置,应设置等电位联结箱。37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灯在人防墙体上安装时,应采用挂墙明装的安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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