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考核与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通过以上措施,极大提高了民办职业教育、劳动技能培训质量,为顺利解决毕业生的就业和发展问题提供了有力保障。设立专项扶持、奖励基金,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从XX年起,由市财政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资金作为民办教育发展和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奖励在民办学校发展和对发展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XX年,从这一基金中用10万元对全市300多名民办教育举办者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培训以及业务知识的培训,表彰了50名民办教育先进个人和30个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用10万元支持民进中专校购置设施设备,用5万元扶持大英县蓬莱镇社区教育培训中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XX年,用7.5万元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专项经费资助了职业学校贫困生150名,确保了这些贫困生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省政府1月23日召开全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以后,我市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工作,正确处理好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收费关系,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作程序。一是政府引导,部门配合,齐抓共管。教育、劳动、工商、经贸、城管、计委、建设、物价、税收、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紧密配合,共同做好民办教育的管理工作。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我市按照民办教育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市、县的审批、管理权限和职责,避免了政出多门,使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在管理上做到了退出“越位”、补足“缺位”,力求到位。三是市教育局和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制发了《XX市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XX市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XX市民办教育机构招生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实行收费成本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通知》等文件,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促使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