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ty use only)6.唛头及包装号(Marks and numbers):此栏应照实填具完整的图案、文字标记及包装号。如唛头多本栏填不下,可填在第七、八、九栏的空白处,如还不够,可以附页填写。如图案文字无法缮制,可附复印件,但须加盖签证机构印章。如无唛头,应填 N/M 字样。此样不得出现“香港、台湾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制造”等的字样。7.商品名称,包装数量及种类(Number and kind of packages;description of goods):此栏应填明商品总称和具体名称。在商品名称后须加上大写的英文数字并用括号加上阿拉伯数字及包装种类或度量单位。8.商品编码: (H.S Code)此栏要求填写四位数的 H.S.税目号,若同一证书含有多种商品,应将相应的税目号全部填写。9.数量和重量: (Quantity),此栏应填写商品的计量单位。10.发票号与日期 :(Number and Date of Invoice),此栏不得留空。月份一律用英文缩写。该栏日期应早于或同于 11 和 12 栏的申报和签发日期。11.出口商声明 (Declaration by the exporter):?该栏由申领单位已在签证机构注册的人员签字并加盖企业中英文印章,同时填定申领地点和日期,该栏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12.签证机构注明 (Certification):申请单位在此栏填写签证日期和地点,然后,由签证机构已授权的签证人签名、盖章。签发日期不得早于发票日期(第十栏)和申请日期(第十一栏)。如有信用证要求填写签证机关名称、地址、电话、传真以及签证人员姓名的,需仔细核对,要求准确无误。24、恢复实训室,离开,制作实训报告。制作产品说明书所需单据制作发盘单所需单据制作销售确认书所需单据制作信用证开证申请所需单据制作信用证所需单据制作发票所需单据制作装箱单所需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