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清单报丙方,由丙方从专户直接划拨至农民工的个人银行卡上。工资清单的真实性及准确性由乙方负责。第八条?农民工工资监管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一旦发生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经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核实后,出具相关证明,丙方直接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中划拨款项,用于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同时乙方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补足该部分工资款。第五章?协议生效与终止第九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丙方全额解付该托管资金后,则该协议终止。第六章?违约责任和免责条件第十条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资金支付而形成的直接损失,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一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未及时拨付工资性工程款,乙方挪用、套用资金的,按《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第十二条?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第七章?其他第十三条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因本项目专户资金托管业务的需要和三方特别约定外,未经三方同意,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向外提供涉及三方商业秘密的资料。第十四条?协议的变更。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中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协议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注:本协议为参考文本,在此基础上,协议三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