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若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应据实赔偿守约方损失,并按双方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5、因本协议的解释、履行、解除、或终止产生的任何纠纷,各方应首先按本协议约定的沟通协调机制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应将争议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6、本协议用中文书写,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不可抗力1、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七日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第十条双方前期合作的内容1、甲方工作:(1)提供该项目总平面图及有关的资料;(2)办理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接驳点,现场达到三通一平。申请临时及施工围挡位置;(3)按青岛市招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标或议标工作。2、乙方工作:(1)按照有关单位批准的临设及围挡位置,绘制相应的临设图纸,提出用水用电的各项指标,配合甲方到当地政府部门办理相关的临设审批手续;(2)临设按规定需建工地办公室、工人生活区、材料加工区、仓库、临水、临电、雨污水管网、临时施工道路等设施。乙方应提供相应的图纸(含提供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办公区)经甲方认可后实施;(3)乙方按招标管理规定参加招标或议标等工作,在各项指标评价同等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权。3、本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如乙方中标,甲乙双方的具体合作事宜及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甲方:乙方:(盖章)(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