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扣1分;对工作对象远疏近亲,不能平等对待的,每次扣1分。 3、认真履行公民义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社会道德。5在工作、生活中不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造成社会影响的每次扣1分;不尊老爱幼、家庭不和睦的扣3分;有不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每次扣1分。 遵纪守法(20分)1、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党内条规。5党员违纪违法情节轻微、尚未构成纪律处分的,在“遵纪守法”(20分)中,按下列规定扣分:受提醒谈话者、信访谈话者、批评教育者扣5分;受通报批评者扣10分;受诫勉谈话者扣15分。 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5在工作、生活中有违反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行为的视情节扣1-5分,其中有违章违纪或邻居、同事等发生纠纷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的扣5分。 3、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5参与封建迷信、邪教、赌博性质等活动影响较坏的每次扣3分;本人及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及其他违反政策行为的扣5分。 4、主动作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5制造、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影响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扣3分;参与群体上访、闹事的扣5分。 加分项(10分)1、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2 工作成绩在综合评比中居于末尾的扣1分;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2分;群众反响强烈的扣1分。 2、参与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行为。2 群众有生命、财产受到危险,不勇于维护的扣2分。 3、在党报党刊刊发党建信息。3 镇级0.5分,县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 5、获得上级表彰。3镇级0.5分,县级1分,市级1.5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合计评定等次:优秀≧90分;合格70-89分;基本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 注:1、凡有“一票否决项”行为的党员该年度一律定为不合格等次。2、扣分不设上限,若扣分超出所赋分值以所扣分数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