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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构件质量控制方案及检测试验方法和标准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x  |  页数:49 |  大小:6220KB

文档介绍
矫正,其余在各工序加工完毕后再矫正或成型。2钢材的机械矫正,一般应在常温下用机械设备进行,矫正后的钢材,在表面上不应有凹陷,凹痕及其它损伤。b、弯曲成型加工序号工艺规定1弯曲加工分常温和高温,热弯时所有需要加热的型钢,宜加热到800~900℃,并采取必要措施使构件不致“过热”,当温度降低到普通碳素结构钢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800℃,构件不能再进行热弯,不得在蓝脆区段(200-400℃)进行弯曲;2热弯的构件应在炉内加热或电加热,成型后有特殊要求者再退火;3变曲或弯折及类似成型构件,不允许表面产生损伤或裂纹。下料完成后自检员对零部件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质量管理人员对检查内容进行复检核对。(3)组装质量控制措施序号控制措施1在组装前,组装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图、组装工艺及有关技术文件的要求,并检查组装零部件的外观、材质、规格、数量,当合格无误后方可施工。2组装基准的确定,组装成型时,应采用合适的定位点焊,作好标记。组装精度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对大型构件(桁架、巨柱、钢梁等)的截面尺寸,整体的弯曲度、扭曲度要严格控制尺寸精度。3板材、型材需要焊接拼接时,应在部件或构件整体组装前进行;构件整体组装应在部件组装、焊接、矫正后进行。4构件的隐蔽部件应先行涂装、焊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组合。5构件组装应在适当的工作平台及装配胎模上进行,构件连接的相互位置、角度必须符合规定。组装、预拼检验合格后,设临时支撑和临时连接,然后拆散放存待运。(4)焊接质量控制要求1)焊接准备a、焊工从事本工程的各类焊工,必须经过设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焊工考试规则考试合格,并取得国家机构认可部门颁发的“资格等级”合格证。合格证中应注明施焊条件、资格等级、有效期限,并从事相应等级或低于该等级资格的焊接工作。如停焊时间超过六个月,应重新考核。b、焊接技术人员钢结构焊接的全过程,均应在焊接责任工程师的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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